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江西省出台《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江西省将抓好19966个省级村点整治建设,全面启动36个美丽宜居县(市、区)试点建设,同步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试点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方案》对村庄连片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垃圾第三方治理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方案》要求,省级村点整治坚持“五个不搞”原则:即不符合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的不搞,已规划移民搬迁的不搞,城镇规划区内的不搞,工业园规划区内的不搞,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不搞。
《方案》规定,省级村点整治建设继续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2∶3的比例给予专项补助,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30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方案》要求,村落的选择分配要按照普惠制,按乡村人口数和村民小组数两因素权重进行分配。同时,依据四年算总账平衡原则,统筹平衡2017年到2020年的资金和村点安排,而不符合布局规划、已规划移民搬迁、位于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村落则不在选择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