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建厅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行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
2019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做好我区住建行业防灾减灾有关工作,区住建厅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认真学习防灾减灾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我厅积极组织学习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深刻认识住建领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对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强调、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全面部署安排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部署住建行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19号)和《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藏减办发〔2019〕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藏建质安发明电〔2019〕4号),督促各市(地)住建部门全面部署开展各项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城镇基础设施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燃气厂站、储配、管网等设施的日常巡护,加强城镇供水、污水收集处理、供热、综合管廊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二是建筑施工工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加大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检查力度,高度关注深基坑、土方(隧道、盾构)开挖工程和高切坡,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基坑排水和安全支护措施,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严格实施基坑变形监测。三是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完善建筑工地、地震预防、排水防涝、燃气安全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并定期组织演练,强化应急抢险实战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
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由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新锋带队,厅安委办组织城建处、抗震办、质监总站等部门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政策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知识。活动中共发放包括抗震设 防、震后急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10余种住建行业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解答行业领域防灾减灾等问题100余次。通过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向全社会宣传了住建行业防灾减灾工作,同时也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我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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