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庆元综合行政执法局:小区违建“和谐拆”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17 08:51
 
 
“感谢执法队员的理解,这样“有温度”的执法,让我觉得这个拆违工作不是那么强硬,甚至会有点暖心。我们一定配合执法工作,自行整改到位。”叶先生诚恳说道。
 
近日,为重拳整治高层违规搭建“阳光棚”行为,消除高层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濛洲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沁心园小区高层某户正在搭建“阳光棚”。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联系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于5月15日前自行整改。但考虑到该户正在筹备乔迁事宜,并根据实际需求,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前提下,保留小部分作为业主防雨和晾晒使用。该户在筹备完乔迁宴后,于5月12日自行整改到位,拆除阳光棚35平方米。
 
据悉,今年以来,庆元县已拆除违规“阳光棚”5处,共计面积130平方米。“后续,我们将深入和家园、沁心园等新老小区,进一步宣传规范装修和禁搭阳光棚等事项,确保小区高层违建“零增长”,共筑小区高层安全防线。”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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