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城乡综合整顿整治十大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制定的《临夏州城乡综合整顿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我州将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基层组织、意识形态领域、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医疗医药领域、市容村貌、乡风文明、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民族宗教领域10大整治行动。
(一)干部作风整治行动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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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层层发文、层层开会,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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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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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报情况、虚报数字、夸大成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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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等行为。
不担当不作为
不落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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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降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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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抓不抓、该决策不决策,以请示汇报为由上交责任,或者对下级请示事项不表态、不处理回避责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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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一些干部面对矛盾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不担当、推拖绕、消极应付、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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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部门与县市、部门之间情况不互通、信息不对称、协调配合不紧密,各行其是、推诿扯皮、合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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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和撤换当官不干事、揽权不担责,工作不在状态、得过且过,慵懒散漫、作风漂浮的干部。
扶贫领域
作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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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扶贫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对象识别、认定、动态管理不精准,“一户一策”脱离实际、策不对需,基层应付检查、填表完任务、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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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扶贫政策空转、截留,扶贫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扶贫工程久拖不决或项目实施包装注水、偷工减料、克扣截留、暗箱操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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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个别干部对扶贫资金和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基层组织整治行动
软弱涣散基层
党组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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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村“两委”班子配备不齐不强、村班子不团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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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村级组织、农民党员、村民小组长在脱贫攻坚、化解矛盾、组织动员群众等方面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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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个别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地方宗族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基层治理和脱贫攻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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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能力素质不胜任现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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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村级阵地建设标准不高、维修改造不及时、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党支部建设
标准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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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进计划和清单生搬硬套、针对性不强和执行落实不力,纪实台账突击记录和弄虚作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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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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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发展党员政治标准坚持不严、程序不够严格规范,图数量、轻质量、降格以求和近亲繁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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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党组织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扶贫产业开发结合不紧,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党员教育监督
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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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一些基层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不强,拜神信教、参加宗教活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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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党员干部不守规矩不讲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等问题。
(三)意识形态领域整治行动
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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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守土负责意识不强,敏感度不高、掉以轻心、麻痹大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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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领导干部不学网、不懂网、不用网,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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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意识形态工作协同联动性不强、齐抓共管合力不足等问题。
舆情管控和
应对处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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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监测预警手段滞后、应对处置舆情协同联动不够、正面发声和舆论引导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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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州内各类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运行维护不及时、信息审核不严格、引发负面舆情风险隐患较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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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妄议中央、制造传播谣言、发布虚假信息以及诽谤造谣、恶意攻击等行为。
(四)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整治行动
市场秩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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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便民市场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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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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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项目合作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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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解决公示公开、接受监督工作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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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文化市场违规经营行为,解决娱乐场所、网吧、书店、影院等经营场所管控不严问题,严厉打击图书、音像、印刷行业非法盗版现象,坚决取缔一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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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整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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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黑中介和行业恶意竞争问题,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质量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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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质量安全审核把关不严、执法监管不力等问题,严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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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销售店生产经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标签标识不全、无法溯源、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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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五毛食品”等损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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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诚信企业“黑名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惩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优化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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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放管服”改革放责不放权、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以及对下放事项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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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多、环节繁琐、审批时间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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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事程序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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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意识不强,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不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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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跟进解读不深入、向企业推送政策信息不精准、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不及时的问题。
扶持发展
民营经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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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共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的问题,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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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整治对民营企业借贷搭售、以贷收费、利率一浮到顶及转嫁成本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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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承诺、诺而不兑等问题,破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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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向企业选派科技特派员挂空名、不到位和作用不发挥等问题。
(五)医疗医药领域整治行动
医疗机构
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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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准入审批不严、坑害百姓的医疗机构进入临夏的现象,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不遵章守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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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及未经备案开展义诊活动等问题,解决执业医师“挂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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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违规行为,解决患者不明白收费项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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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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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处置和任意倾倒医疗废物,解决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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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在乡镇街道张贴非法医疗广告,以及通过网络媒体、自媒体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现象。
药品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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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药品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原药材,违规超范围生产,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造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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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疫苗、血液制品等冷链管理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市场不规范,疫苗供应和接种单位违法违规采购疫苗,冷链设施设备运转不正常,疫苗、血液制品运输温湿度监测数据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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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履职,违法违规购进销售药品,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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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器械市场不规范,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管品种风险管控较差,日常监管中存在“漏洞”和“盲点”较多的问题。
医保服务
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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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不严格、内部管理不规范、费用结算不合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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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以欺诈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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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定点医疗机构过度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过度用药增加参保人员负担,以及医保基金流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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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保管理制度伪造虚假凭证刷卡套现,串换药品、物品,泄露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等影响医保基金和信息安全的问题。
医德医风
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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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接受商业贿赂,以及传统医德医风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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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务人员开具“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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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接待病人不热情,解释病情不耐心,患者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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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务人员出具假报告、假证明,拿医疗原则做交易,谋求私利、以医谋私的问题。
(六)市容村貌整治行动
环境污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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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城镇、中心村和交通沿线、景区景点、河道水域等重点区域的陈年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柴草杂物、乱泼乱倒污水及“黑水沟”、“白色污染”、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解决垃圾收运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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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业、燃煤、扬尘、尾气、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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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非法河道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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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废旧农膜、焚烧秸秆、尾菜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解决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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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混乱问题,治理拉运砂石料车辆抛洒砂石料污染公路路面的问题。
城乡风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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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危房底数不清、摸排不准和存量危房应拆未拆的问题;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进度缓慢和应搬未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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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搭乱建、乱圈乱占等违法行为,拆除废旧棚圈、破旧大门、残垣断壁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乡风貌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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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破损、乱涂乱画乱贴等“牛皮癣”问题,逐步解决城市电线、网线、光缆等纵横交错、杂乱无章的“蜘蛛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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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市休闲绿地少、景观花木少的“水泥森林”问题,乡村绿化美化不足、三季花卉接续断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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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区域绿植花卉少环境不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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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楼面亮化无序、小街背巷路灯数量不足和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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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公路沿线群众填埋边沟开设农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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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公益性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问题。
便民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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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全州景区景点、城市广场、繁华街区、重要路段公共厕所数量不足、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整治现有公共厕所挂锁闲置、清洁管护不及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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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解决城镇文化广场、体育健身广场、市民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数量少、附属设施不健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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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乡村出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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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乡村汽车站点闲置或破旧损毁的问题。
(七)乡风文明整治行动
移风易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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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价彩礼、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等阻碍乡风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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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引导群众反对和破除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摒弃糟粕文化和迷信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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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殡葬改革不彻底、不深入,城乡乱占耕地、乱埋乱葬及农村公墓区规划建设滞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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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移风易俗有关制度规定和村规民约引领约束功能不强、群众参与度不高、落实效果不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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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监督约束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培育社会
新风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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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出行、旅游等社会生活和各类公共场所中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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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庭院环境家庭卫生面貌不整洁,卫厕卫浴设施改造进展慢,乡村便民休闲设施少,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引导不深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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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公婆”“好儿媳”“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等先进典型选树不及时、典型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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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部分地区普通话推广工作滞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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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深入不扎实、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八)社会治安整治行动
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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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民间纠纷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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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履职不到位、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解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在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主动性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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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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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对极端人员管控不力、脱管失管的问题,对易发生极端事件的“冒泡”隐患不敏感、应对处置不及时不稳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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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各类医闹、校闹事件。
信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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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信访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层层卸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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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居高不下、调处化解和疏导民怨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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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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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等非访行为。
社会治安
管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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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宾馆酒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治安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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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网吧、书店、商铺、流动摊点等重点区域,消除危害青少年儿童的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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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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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重点人群管控不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滞后、户籍管理混乱、“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不全不准不实等问题。
政法队伍
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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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一些政法干警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高,对本地区、本系统存在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隐患估计不足,存在就事论事、工作简单化、各自为政、配合协作不紧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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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在情报分析研判、合成作战信息链运用、新型侦察技术运用、现有装备操作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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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政法干警纪律作风不过硬,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等作风问题,解决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还不够高等问题。
(九)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交通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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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货车、农用车、电动车载人和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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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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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村面包车检验率、报废率和录入率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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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道路生命防护工程缺失、损毁和建设质量标准不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数量不足和作用不发挥等问题。
交通设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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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部分路段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应设未设或设置不科学、维护更新不及时、警示作用不明显、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标牌提示语质量低、缺新意、不通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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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市重点路段交通线路规划和隔离栏布局不合理、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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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镇公共停车场(车位)数量少,群众停车难、收费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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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市道路乱挖乱修、“四好农村路”建设不规范、公路养护标准质量不高、水毁和翻浆道路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交通秩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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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镇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强行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解决髙峰期交通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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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出租车营运不规范、不文明,黑车载客和客运车辆、线路车强行拉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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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执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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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人情执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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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罚民生物资货运车辆、旅游车辆和外地车辆轻微违法行为的现象。
(十)民族宗教领域整治行动
民族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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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巩固提升载体少、措施办法不多、综合效应不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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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广度深度不够、氛围不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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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选树不够、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宗教事务
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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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不力、整体合力不足、工作推进进展不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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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学习宗教政策不深入、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不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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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对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教育引导措施办法不够有效、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政策法规意识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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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整治强行摊派宗教费用、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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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宗教场所“四进”活动进展不均衡、覆盖面不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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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宗教工作基层基础薄弱、乡镇(街道)宗教办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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