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有了大行动!整治城市“大花脸”
为加快推进广告牌匾的整治力度,我市全面开展了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清除违规设置的城市户外广告,规范治理门头牌匾标识。3月19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整治培训会,对各县区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力整治违规设置城市户外广告牌匾乱象。年底前,出台广告牌匾管理办法和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口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将按照“清查、整治、提升、巩固”的工作思路,坚持“减量规范、特色突出、美观安全”的整治原则,全面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实现城区广告牌匾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
在提升行动中,我市结合城市特色和不同区域规划控制要求,重点对城市出入口、迎宾线、主次干道、环线沿街两侧和户外公共场所、城市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周边,依托建筑物、施工围挡、过街天桥、各类城市“家具”等自有和公共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整治。其中,严禁城市建城区内所有街道和主要节点的建筑物上设置楼顶广告;城市主次干道、城市环线、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两侧严禁设置广告塔、广告柱、广告牌和大型跨街广告等设施设备;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规范设置围档广告,在施工围挡上仅允许设置公益广告和建设项目本体宣传广告;清除各类违规灯箱广告;对户外电子广告显示设备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划和市容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整顿利用机动车辆、徒步骑行等形式进行的各类流动性广告;清除所有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的小广告,全面整治“城市大花脸”的乱象。
对门头牌匾标识的要求是,结合建城区街道楼体特点等具体情况,设置简洁大气、靓丽高雅的牌匾店招,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严把设计、制作质量关和安装安全关,并及时修复或拆除影响市容的门头牌匾;楼宇标志原则上仅展示楼宇名称和商业标志,不得设置其他宣传广告内容,高层楼宇标志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立面外侧,不在楼顶设置,努力让楼宇标识成为特色鲜明、美化城市的亮丽风景线。
▲截止目前,桥东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下达自行拆除通知50余家。
截至目前,全市已清除各类宣传品及小广告30757处,拆除广告牌匾标识4630处。
通讯员:郭俊和 谷文东
编辑:苏颖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