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汇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13 09: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市住建委组建了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方案制定、法规意见拟定颁发、相关会议组织及日常事务工作。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18】631号)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截止10月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1、规划引领 统筹推进
市规划局会同中规院、市规划院进一步研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地块管控指标落实,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相关规划管控指标。专项规划成果经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批复时,提出在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未覆盖区域,街区地块管控指标未细化前,分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域暂执行通则式管理,结合土壤、地形等建设条件,建设路-涧河路-卧虎山路以西区域执行一般地区指标,以东区域执行湿陷性黄土地区指标。市政府已于7月10日下达《关于太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的批复》(并政函[2018]27号)。下一步结合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规划编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的指示精神及市政府与同济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目前我市与同济大学合作开展太原市城市发展战略暨总体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已启动。

2、规范标准 培训推广

在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相继出台的将海绵城市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管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凡在我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广场绿地、湖泊河渠治理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海绵城市技术标准》、《海绵城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进行海绵城市设计、竣工验收。为保证科学规范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市海绵办于2018年8月3日举办《太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解读及《海绵城市技术标准》《海绵城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相关政策的培训,各城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3、政府搭台 专家献策

市海绵办与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成立海绵城市研究中心,作为全市海绵城市技术研究、指导的专门机构,积极加强技术研究指导,推广普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建设规范标准,对内培养本地规划设计力量,对外引智引才学习借鉴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社会影响。下步拟通过海绵城市研究中心,择优聘请中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政府部门实战专家、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单位、海绵城市PPP模式咨询单位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撑专家及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充分合理地运用各项技术,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到位。

  (二)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易涝点整治相结合工作情况

我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重要

易涝点名单,结合各易涝点现状和周边排水设施完善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治措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做到城市排水管网维护、池渠疏浚整治等预防措施和巡查措施综合运用,确保各类设施安全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能实施工程措施的立即采取工程措施。短期内无法实施工程措施的,采取有效的、操作性强的安全防范手段。

(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推进情况。

1、完善法规 严格管控

2018年4月25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参照国内试点城市通用做法,依据《太原市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以实现逐步减少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的目标。目前市住建委已据此出台《关于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纳入基本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的通知》(并住建字【2018】136号),要求海绵城市专项技术审查纳入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不符合海绵城市技术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招投标或招标备案,不予核发施工许可;没有海绵城市专项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市园林局对在我市公园、道路及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过程中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采用包含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设计方案, 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相关重点工程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项目设计、建设等创优、评优条件,确保消纳、滞留公园用地范围内雨水径流,并在确保公园安全的前提下,部分承担周边道路、建筑雨水径流。在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方案审查阶段,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内容进行审查,积极引导专家组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并作为核发绿化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的重点审查内容。

市规划局7月30日出台了《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并规字【2018】64号)。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已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海绵城市指标的地块,按照批准的成果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其余地块分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域暂执行通则式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时,须出具符合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章的海绵城市建设承诺书;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时,须提供符合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批复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情况说明,并取得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意见。海绵办在施工图阶段及项目验收阶段,对海绵城市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2、完善机构 服务管控

为有效对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进行入库管理,对已入库的建设项目跟踪服务、督查管理,结合太原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中心现状,经市政府2018年4月16日批准调整组建了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跟踪服务,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海绵城市专项竣工验收,检查核实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指标和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专项验收通过后出具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报告。目前已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海绵城市技术支持和服务窗口。截止10月底窗口已受理74个项目申报入库,用地面积共计约3.29平方公里。

(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分解 明确责任

为确保完成省住建厅里给我市下达的建成区12%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市海绵办做出具体任务分解:

①市直职能部门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消除易涝点为重点抓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年底完成70%以上易涝点整治工作并建立黑臭水体监测评价系统;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基本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新建项目规划条件中,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指标,并进行入库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和完成面积。

②六城区、不锈钢园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和责任主体,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小店区10.2平方公里、迎泽区3.56平方公里、杏花岭区4.96平方公里、尖草坪区5.66平方公里、万柏林区6.67平方公里、晋源区8.54平方公里、不锈钢园区2018年度本辖区面积的12%必须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旧城、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制定切实可行的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建设项目,核定年度计划建成面积及投资。其中必须有一个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必须有一个达到改善环境、消除内涝目标的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项目。

上述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2018年7月2日批复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并政办综【2018】88号),各城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正在持续落实执行。

2、“八河”综合治理工程进展情况
“八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综合治理工程由大原市城乡管理

委员会负责实施,工程遵循“源头治理、蓄水调洪,雨污分流、河水复清,快速交通、绿色长廊,连片改造、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的综合治理、水系的雨污分流、道路交通的立体改造、绿化的提质升级以及地下管线建设等内容。八条河道总长69公里,新建雨水管线145公里、污水管线110公里。总投资约25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费136亿元。八河工程于2017年5月中旬陆续开工,2018年6月份道桥工程基本完工,目前主要路段已通车,园林景观绿化正在进一步完善。

3、技术支撑 细化落地

我市已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规划审批流程,对新增项目进行了有效管控,但我市还缺乏围绕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热岛效应等核心问题的海绵城市具体项目。为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可实施、可落地,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征求省内外相关专家的意见,拟对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做进一步深化设计,聘请具备成熟经验的海绵城市建设顶尖技术团队,全面摸排我市各汇水区的现状问题,模拟分析各汇水流域的雨水径流、积水内涝的原因,找准问题节点,梳理储备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制定我市海绵城市近、中、远期建设方案,以实现多个汇水区水调蓄、水净化、水源涵养等功能联动,缓解城市内涝、涵养地下水资源,构建我市“大海绵”生态基底。目前,市政府于2018年10月26日批复同意,进一步的工作将全面推开。

4、申请新立《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快推进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项目的通知》,拟申请新立《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性法规新立计划,使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障我市海绵城市工作顺利开展,现已报至太原市人大法制委。

     

(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号)中要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2018年完成1-2个大型居住区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示范引领 试点先行

经市节水办依据文件《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8】55号)确定了坤泽十里城、首开国风上观和富力华庭大型居住区作为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项目。

坤泽十里城设立了300立方米的调蓄池,收集雨水并利用,预计2018年底完成;

首开国风上观设立了4个调蓄池,2个水池,已投入使用,节约用水,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富力华庭是由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个综合型住宅小区,占地面积23.7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0.83万平方米,收集雨水采取PP收集模块系统,安装了长20米,宽4米,高1.2米的PP模块系统。收集贮存的雨水经过简单处理即可就地用于绿化浇洒。不仅节约了新鲜水资源,而且有助于减缓局部地区雨水洪涝和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同时经市海绵办初步甄选,选定了两个大型项目作为居住区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项目,分别是国信山水间丽景养生小镇与太原师范学院地块项目(昆仑御)。

其中,国信山水间丽景养生小镇项目由山西国信文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尖草坪区西坏高速以西,呼延水厂以南,项目占地412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新中式风格的低密度宜居院墅,配套建设水景园林、商业服务及休闲娱乐场所、文体设施、幼儿园等,总投资约20亿元;

太原师范学院地块项目(昆仑御)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南侧紧邻南内环街,东侧为并州北路,北侧及西侧为规划道路,属于太原市传统核心区,项目区位优势明显。有商业住宅、公寓、小学及幼儿园,整体场地占地面积约13.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3.12万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66.5亿元。

结合上述项目用地功能和布局,因地制宜规划雨水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分解本地块海绵城市指标,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总控制容积等控制目标,按照《山西省海绵城市技术标准》计算透水铺装比例、下沉绿地比例、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绿化屋顶覆盖比例等指标。并对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非工程型技术措施、工程型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确定适合本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建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以推动全市的海绵城市建设。

 

 

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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