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管今后将持证上岗执法
辽宁省政府印发
《辽宁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中要求
2016年8月底前
完成首轮全省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6年底前
完成省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工作,并公布权责清单。
2017年底前
实现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完成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移交,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归并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完成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2018年底前
完成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到2020年
统筹解决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性质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身份编制
方案中规定了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
市政、环境、交通、应急和城市规划实施等管理工作
执法职权具体范围包括: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从事商业活动、违法停放非机动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方案中还说了要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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