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委对季度建设工程事故单位及其监管部门实施集体约谈
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政府监管 坚决遏制杭州市建设工程事故多发势头
——杭州市建委对季度建设工程事故单位及其监管部门实施集体约谈会
今年一季度,杭州市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建筑工地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数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加,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2019年4月12日市建委对一季度发生的5起亡人或较大影响事故单位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及其监管部门进行集体约谈。
市质安监总站、余杭建设局、滨江建设局对近期发生的的在建地铁工程突发事故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依次对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处理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认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任务艰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工程建设任务最突出的位置。当前,杭州市正处于“后峰会前亚运”时期,全市建设量处于高峰状态,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发生事故的项目一律要停工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全部进行核查,并召开安全生产警示会。会议强调要做好下一步工作,一是参建企业要切实履行“三个必须管”责任。管生产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管招投标的经营行为及其领导,也要从合同履约角度,督促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总部管经营、管生产和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现场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二是切实抓好危大工程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安全质量可靠性,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程序。三是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体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清单并等级分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封闭制度。四是压实监管、创新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参建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实施差异化管理。各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引进社会第三方服务,日常监管要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在工程监管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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