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表扬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5-09 09:26
  2018年全省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指标继续位于全国前列。日前,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经综合考核,对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优秀的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予以奖励。其中,宝鸡市为一等奖,奖励3000万元;西安市和延安市为二等奖,各奖励2000万元;安康市、汉中市、渭南市为三等奖,各奖励1000万元。授予西安市高新区、眉县、武功县、宜君县、富平县、延安市宝塔区、靖边县、城固县、岚皋县、山阳县等10个县(区、市)为“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市)”称号,各奖励500万元。授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个部门、单位为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刘需中等54名同志为2018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通报强调,希望受到表扬奖励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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