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党组书记:张长生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3.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5.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6.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7.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楼 电话:0917-326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