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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民房内非法倒灌燃气 武汉黄陂盘龙城城管重拳整治

发布时间:2024-11-15 11:26 来源: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 刘菲)近日,武汉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城中队依法取缔一处位于废弃民房的黑气点,现场查扣钢瓶62支,并处罚款5000元。9月中旬,黄陂城管盘龙城中队接到转警,位于盘龙城刘店道贯泉一处废弃民房内存在疑似非法倒灌燃气窝点。接警后盘龙城管中队执法人员联合盘龙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万禹 刘菲)近日,武汉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城中队依法取缔一处位于废弃民房的黑气点,现场查扣钢瓶62支,并处罚款5000元。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钢瓶及充装设备1
 
9月中旬,黄陂城管盘龙城中队接到转警,位于盘龙城刘店道贯泉一处废弃民房内存在疑似非法倒灌燃气窝点。接警后盘龙城管中队执法人员联合盘龙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现场调查并暂扣钢瓶62支,倒灌充装设备1套。当事人陈某(化名)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盘龙城派出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违法当事人陈某作出了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钢瓶及充装设备2
 
黄陂盘龙城城管中队依法对陈某擅自倾倒燃气或者用钢瓶互相倒灌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照“谁执法谁普法”、“行政警告、教育应当与行政处罚并重”的原则,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室对当事人陈某进行了普法宣传。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燃气用户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的规定,,违法当事人陈某当场表示悔过。
 
11月1日,盘龙城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对陈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当事人陈某已接受处罚并缴纳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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