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湖北荆门:统一部署 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

发布时间:2022-11-15 09:42 来源: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 日前,荆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荆门中心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自查自拆新增违法建设。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荆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将清

中华建设网讯 日前,荆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荆门中心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自查自拆新增违法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荆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将“清违行动”要求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违法建设自查登记等有关工作,并公布举报投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举报违法建设相关线索,责成涉违人员开展自拆或申请助拆。
 
通知指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实申报,按期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如实申报、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由城管部门或街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认真执行纪律规定,以自作则为群众做出表率。对“清违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清违行动”中说情打招呼、选择性执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