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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发布去年我区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152.12亿元

发布时间:2018-05-10 19:37 来源:

核心摘要:

    5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新疆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日前发布,去年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337.05亿元,同比增长了7.15%;共发放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152.12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575.04万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为全区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两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的汇总数据。2017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有31510家,实缴职工177.65万人,2017年末,累计缴存总额2352.43亿元。

从缴存职工构成情况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57%;国有企业占26.67%,城镇集体企业占1.23%,外商投资企业占0.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5%,其他占4.36%。此外,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57%。

    贷款方面,2017年,我区发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152.12亿元。截至2017年年底,全区已累计发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1298.82亿元。

据了解,去年,我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75.04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3.90%,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25亿元。

    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职工住房的重要一环,其支持住房消费的效果明显。报告显示,2017年,全区有227.4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达214.6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3.68%。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0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94%。截至2017年底,我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1381.56亿元。

    职工贷款买房,最青睐90-144(含)平方米的房子,占比为71.34%,其次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13%,144平方米以上占8.53%。另外,购买新房占71.09%,购买存量商品房占25.1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68%,其他占3.10%。从贷款职工年龄上看,30岁以下占38.78%,30岁-40岁占32.87%,40岁-50岁占23.08%,50岁以上占5.27%。此外,首次申请贷款占78.7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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