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推行“公园+”模式,探索开展“公园+惠民服务”、“公园+运动健身”、“公园+文化艺术”、“公园+园事花事”、“公园+科普教育”等工作,实施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导向的城市开发。
《指导意见》提出,自2020年到2022年底,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采用“摸清底数-编制规划-项目建库-制定计划-实施建设-总结经验”的基本工作路径,完成一批公园城市试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完善公园城市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园城市建设经验。
如何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指导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编制公园城市试点总体建设规划。在摸清城市本底的基础上,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聚焦人民群众日常的“衣、食、住、行、文、教、体、卫”等基本需求,联合“职、住、医、教、休、商”六元城市功能,构建全域公园体系框架,突出城市公园、城市绿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内容。
二是强化城市绿地系统建设。采用“公园+绿道”、“公园+林荫路”等绿地建设模式,补足短板,构建绿量充分、布局均衡、层次合理的城市绿化空间网络系统。要有序建设一批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补充完善一批街头绿地、带状绿地、小微绿地,形成大小结合、分布均衡、功能互补的城市公园体系,力争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5%,城市公园(历史名园、动物园除外)免费开放率达到100%。
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顺畅、配套完善的城市绿道网。试点城市每年新增城市绿道不少于15公里,试点县(市)每年新增城市绿道不少于3公里。多途径增加城市绿量。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供给充分、体系完善、层次明确、类型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公共厕所改造、城市慢行系统设施建设、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到2022年底,设区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到2022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是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鼓励、引导各地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城市绿地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将历史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城市公园、广场、绿道、绿地等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城市中心区、重要公共场所、历史地段和重要空间节点等城市重点地区应以城市设计塑造特色城市形象,结合林荫路、滨水湖岸、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形成品质高、环境美的公共空间,打造可游可赏、宜居宜业的旅游休闲城市。
五是推行“公园+”模式。推行城市公园建设与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商业等功能融合的模式,探索开展“公园+惠民服务”、“公园+运动健身”、“公园+文化艺术”、“公园+园事花事”、“公园+科普教育”等工作,实施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导向的城市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