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政府审定,广东2020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0918套,皆为城市棚户区类型,分布在广州、深圳、汕头、湛江、茂名5个市,具体落实在7个项目;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1564套,其中棚改安置房10813套,公租房751套,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韶关、梅州、江门、湛江、清远、揭阳9市;实施发放租赁补贴25140户。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完成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一是指导各地尽快制定实施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按规定报批及公示。
二是加快落实资金、土地、项目审批及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加快开展入户调查及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有序推进棚改工作。
三是抓紧分解下达中央和省的有关补助资金到具体区、县和项目,指导各地落实配套资金。
四是指导各地摸清需求,按照棚改项目建设周期及各年度实际用款需求等,分年度、依程序申报棚改专项债。同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控,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指导各地控制棚改成本,实现整体收支平衡。优先安排腾空土地出让,对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安置小区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优先偿还贷款,努力实现棚改资金的市域收支平衡。
六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交付项目品质;对与安居工程项目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实现早日竣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