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该规程适用于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建筑的加固改造、节能改造、设施改造和适老化改造,是国内首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地方标准。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技术指导,提升完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延长建筑使用寿命,该厅组织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既有建筑综合改造技术创新中心在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发布了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DB12(J)/T 295-2019)(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是国内首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地方标准,内容涵盖房屋检测、诊断评估、结构加固、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设施改造、施工与验收等,共9章171款,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规程》的发布和实施,将为规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根据规程,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应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优先采用施工简便快速的新技术、新工艺。既有住宅建筑加固改造应结合改扩建、节能改造、设施改造、适老化改造等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节能改造应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全面节能改造或部分节能改造。
既有住宅建筑的建筑设施存在楼梯扶手等安全设施严重老化或损坏,管道、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管材采用现行禁止使用管材或存在跑漏破损现象,光纤到户无统一规划等情况之一的,宜进行改造。既有住宅建筑的室外设施存在缺乏停车设施,缺乏安防设施,缺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道、电气设备及线路破损老化严重等情况之一的,宜进行改造。
河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程是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可操作性较强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建筑综合改造技术规程,将为河北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