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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楼市较2018年微涨0.1% 市场呈现一片暖意

发布时间:2019-01-22 10:01 来源:北方网

核心摘要:房价稳中微涨交易量持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每月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变动情况,2018年1月12月,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

 房价稳中微涨

交易量持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每月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变动情况,2018年1月—12月,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环比指数最大值为100.5、最小值为99.7、平均值为100.2,2018年12月同比上涨1.7%,全年交易量同比2017年持平;我市二手住房销售价格环比指数最大值为101.7、最小值为99.7、平均值为100.5,2018年12月同比上涨6%,全年交易量同比增加13.2%。2018年,经过短暂市场调整后,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量价均出现回升,二手住房受周期性、季节性因素影响,价格和成交量涨幅高于新建商品住房,全市住房市场整体呈现回暖态势。
 

人口流入活跃市场

购房需求持续释放
 
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苏浩表示,当前,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多项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的支持政策,必将吸引更多人才来津创业就业,人口流入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住房需求将持续旺盛。此外,城镇居民住房升级换代,改善型住房需求比例逐步提升,居民对户型、物业、交通、配套设施等的个性化需求也带动新的市场需求,从而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伴随着新市民刚性需求的持续增加及改善性需求的不断释放,2019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二手住房成交量已呈现增长态势。
 
精准调控助力市场稳步升温
 
综合施策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工作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这意味着楼市调控不会一刀切,将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权。”天津财经大学谷俊青教授表示:“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在经历近3年的严厉调控后,稳中向好态势更加明显,预计今年市场将在稳定基础上延续适度升温态势,仍不失为解决基本住房的‘刚需’者和有意改善住房条件的‘改善’者购房置业的良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积极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策设计,更好地满足大量新引进人才、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购房和租房需求,并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买需求的支持力度。同时,今年还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力保障全体城镇居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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