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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将缴交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8-11-27 12:06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自7月22日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正式写入《宜昌市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中,宜昌市在湖北省率先实现这一举措,此举将对加快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网讯(记者 卢君晨 通讯员 黄月娥)现在,每位求职者在与宜昌市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时,都会发现合同文本中比以前多出了“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条款。

  记者从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7月22日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正式写入《宜昌市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中,宜昌市在湖北省率先实现这一举措,此举将对加快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逐年扩大,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主动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仍有部分用人企业没有按规定履行缴存义务。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积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写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集体合同文本,加大公积金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以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性,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有效地促进了公积金归集发展。

  今年上半年,宜昌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7.35亿元,同比增长15.23%。宜昌城区住房公积金新增开户单位93家,新开户单位新增缴存职工1367人,新增月缴存额154.15万元,同比增长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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