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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套房144平方米以内 购二套房可用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8-11-27 12:06 来源:

核心摘要:武汉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后,关于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政策也随之调整,现住房为140至143平方米,有二套房购买需求的市民,将是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直接受益者。

  本网讯(记者 卢君晨)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从8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140平方米以下放宽为144平方米以下。累计提取金额调整为: [144平方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购房总价。


  此前,武汉7个中心城区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新城区的认定标准是,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如今,二环内楼盘均价基本在1万元以上,许多住房“被豪宅”,旧的认定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现状,加大了普通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7月27日,武汉市开始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属于普通住房。武汉市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调整后,关于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政策也随之调整,现住房为140至143平方米,有二套房购买需求的市民,将是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直接受益者。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的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压低改善性楼盘交易成本,更好的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此前已经受理的提取、贷款业务仍然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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